关于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,增强劳动纪律观念,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,提高工作效率,培养优良校风,塑造教职工爱校敬业、作风严谨的职业精神,现就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要逐日认真记录教职工出勤情况。教职工因私需要离开工作岗位,需按程序请假;因公需要离开工作岗位,需按程序备案,备案程序同请假程序。请假1天以内的,可以口头形式向单位(部门)领导提出;请假1天以上的,应提前填写《米兰网页版,米兰(中国)请销假审批表、备案表》(见附件一),附上应缴的佐证材料,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后,方可离开工作岗位。如因紧急事故,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,可委托他人办理或电话请假,并于事后补办相关手续。
二、学校处级及以上干部请假,按《关于进一步严格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》(西科党办发〔2011〕10号)规定的程序办理,请假超过1周(含节假日,下同)者,需到人事处备案。科级及以下教职工请假1周以内(含1周)的,由本单位(部门)负责人批准;1周以上的,由本单位(部门)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批准。2周以上的,由本单位(部门)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,交人事处备案。
三、受聘学校管理岗位、其他专业技术岗位、工勤技能岗位的职工,以及双肩挑的处级干部、辅导员实行坐班制;专任教师不实行坐班制。
四、实行坐班制的教职工要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,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保持良好精神状态,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炒股、网购、玩游戏、聊天、嬉戏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无故缺勤及擅离工作岗位。
雁塔校区行政办公作息时间为:
时间 |
上午上班 |
上午下班 |
下午上班 |
下午下班 |
5月1日到9月30日 |
8:00 |
12:00 |
14:30 |
18:30 |
10月1日到次年4月30日 |
8:00 |
12:00 |
14:00 |
18:00 |
临潼校区行政办公作息时间为:
时间 |
上午上班 |
上午下班 |
下午上班 |
下午下班 |
全年 |
9:00 |
12:00 |
13:00 |
17:00 |
说明: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实管处、资后处、各学院(部)等与本科教学工作密切相关单位(部门)的临潼校区行政工作时间为8:00到18:00,按“早来早走、晚来晚走”原则安排工作人员错时上下班。
五、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要按学校课表规定的授课(含辅导、答疑、实验)时间,学校或学院(部)规定的政治、业务学习时间,以及临时通知的会议、集体活动、临时安排的工作或其他公益活动时间到指定地点工作或参加活动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否则按旷工处理。需要调停课的,务必遵照教务处、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履行手续;私自调停课的,按旷工处理。
六、学校以单位(部门)为单位实施坐班教职工签到制、非坐班教职工问询登记制(至少每周问询一次并登记)及缺勤人员考勤月公示制(公示期不少于3天)。
七、教职工(含专任教师)不论因公或因私需要离开工作岗位,均需按程序请假或备案。未履行请假、备案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,按旷工处理。教职工在休假期间严禁在校外从事有偿服务,经查实有此种情况者,将追回休假期间所发工资、绩效工资,并按旷工处理。教职工请假原因务必真实有效,经审查请假理由不真实或伪造有关证明者,亦按旷工处理,并追究考勤员、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责任。
八、各单位、各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考勤工作的负责人和责任人,要加强对考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,务必选派责任心强、公平公正、群众基础好的同志为考勤员,负责逐日认真记录教职工出勤情况并进行考勤登记、资料收集、统计、报送等工作。
九、考勤实行日考勤月报送制度,各单位(部门)应于每月3号(遇节假日提前)前汇总上月考勤结果,填写《米兰网页版,米兰(中国)考勤表》,经单位(部门)考勤员签字、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,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。逾期未上报考勤的单位(部门),所属全体教职工当月基础绩效工资延缓发放,直至考勤交上。
十、学校将加强考勤巡查工作,如发现单位(部门)弄虚作假,瞒报、虚报、漏报教职工考勤等问题,将追究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责任,并由该单位(部门)承担相应经济损失,同时扣发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1-3个月绩效工资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纪律处分。
十一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勤工作,紧抓劳动纪律。临潼校区是学校行政办公的主体,确需两校区办公的,要明确教职工临潼、雁塔校区上班时间和地点,掌握教职工去向。请各单位、各部门于5月15日前报送教职工临潼、雁塔校区上班情况汇总表,需要在临潼校区错时上下班的单位(部门)每月3号前报送本月“错时上下班安排表”。
十二、教职工不能按规定出勤,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
十三、外聘员工由用工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。